“听说读写”听为首

“听说读写”听为首

培养学生“能听会说,悦读善写”是语文学习的重要目标,其中,“能听”是四者中的首要能力,是语文核心素养的关键。但长期以来,在语文教学中,听力培养并未得到应有的重视,语文教学中的听力训练存在着目标不明确、训练不系统等问题,不仅影响了学生语文素养发展,也影响了其他学科学习效果。

语文课上常常出现这样的场景:在学习完一段课文后,教师指名学生说说自己的感受,同时要求其他同学“要注意听,还要对他说的做出评价”,这个过程看似在培养学生听的能力,但在操作过程中对“听什么”“怎么听”“评价什么”等关键要素一概避而不谈,其后,学生不明就里地听、不明就里地评价就会使听力训练任务虚化,教学目标得不到真正的落实。

听力训练应该培养学生集中注意、感受语音、理解语意、归纳信息等能力。上文教学片断中,假如教师在第一位学生说自己感受前就提出明确要求“注意听他是从几个方面来谈自己的感受的,哪些看法你同意,哪些看法你不同意,你还有什么补充”,这样一来,学生在听的过程中就会有意识地去感受、理解说话同学的语意,并在归纳的基础上融入自己的思考,听力训练的任务才能落到实处。

针对学生听力培养,《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》(2011版)在各学段目标中均有不同表述,概括起来就是第一学段(1-2年级)培养“认真听、复述大意”的能力,第二学段(3-4年级)培养“把握主要内容、简要转述”的能力,第三学段(5-6年级)培养“抓住要点,简要转述”的能力,第四学段(7-9年级)培养“耐心倾听、理解观点和意图”的能力,除此,针对“听的习惯”还有“认真、专注、耐心”等表述。不难看出,《课标》对在语文学习中培养学生听力构建了基本的框架,但这些表述基本上均置于“口语交际”目标中,容易给实际教学带来误解:听力培养主要是“口语交际”的任务,阅读、写作教学的主要目的就是培养读写能力。这样的理解,无形中就会将“听”这一语文核心素养拒于语文学习占时最多的学习过程之外。而且,由于《课标》表述过于笼统,缺乏听力教学“教学目标”与“教学内容”等的必要提示,给听力教学带来很多实际操作层面的困难,即具体到某一内容教学时,教师要找到在“什么内容”“什么环节”“用什么形式”,发展“听”的“哪个方面”,并不是一件十分容易的事。

不可否认,目标不明确、体系不完善、内容不确定、测评不及时等语文课程建设方面的问题,影响了学生在语文学科学习中听力的发展。从教学层面讲,要解决上述问题,教师首先必须树立“全过程培养听力”的教学观,无论阅读、写作教学,还是口语交际,都要将“听”作为语文核心素养的重中之重,予以高度重视,在教材研读、教学设计、教学实施中将培养、发展学生听力全程纳入,深入挖掘教学内容,精心创设教学情境,重视教学过程中的师生、生生互动,在形式多样的语言实践中全面发展学生“听说读写”能力。其次,还要认真对照《课标》要求,将学生听力培养作为一项长期的教学任务,开展有计划、系统化的能力培养,从听字词、听句子、听段落、听篇章、听观点等方面,由浅入深,循序渐进地培养学生听力。第三,要将听与说、读、写、忆、思等有机结合,在情境化、生活化、趣味化的语言实践中,从“听”的记录力、辨析力、理解力、品评力等方面着眼,统筹设计教学过程,整体提升“听”的能力。例如,语文课上的“说”通常集中表现为内容复述、情境描述、观点表达、评价赏析等形式,在教学中,教师要根据学生年段特点,有意识强化在“说”中培养“听”,从注意力集中、内容把握、要点攫取、复述转述等方面培养学生的听力。课堂上,有人表达自己的观点,教师要做好倾听组织,并引导学生复述、总结其观点,也可进行有针对性地评价、适当补充等,还要鼓励学生积极参加讨论,一边听一边说,在听、说实践中发展思维。

培养良好的倾听习惯也是发展学生听力的重要内容。从第一学段开始,教师就要有意识地培养学生倾听习惯,要对“听”提出明确要求,通过情境创设、评价鼓励等手段培养学生“乐听”,教会具体的“听法”,如听的过程不随意打断、听后及时复述等,培养学生“会听”;从第二学段开始,培养边听边思考的习惯,强化“听”的过程中的互动,学会与同伴交流;第三学段要将专注、耐心地听作为培养重点,同时还要在听的过程中理解、归纳;第四学段要培养边听边观察的习惯,不仅要会听“说”的内容,还要学会“听”表情、手势等。

“听说读写”听为首,“听”作为说、读、写等语文素养的基础,只有当“听”得到足够重视和培养,其他素养的发展才能够水到渠成。